索 引 號 | 640324001/2020-00054 | 發文時間 | 2020-03-19 |
發布機構 | 同心縣政府辦公室 | 文 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標 題: | 同心縣稅務局疫情優惠政策文件清冊 |
一、文件目錄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2、《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號)
3、《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
4、《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
5、《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號)
6、《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
7、《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5號)
8、《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
9、《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稅總函〔2020〕33號)
10、《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6號)
11、《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寧政辦規發〔2020〕2號)
12、《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自治區財政廳關于認真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有關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寧稅函〔2020〕19號)
二、文件指引
(一)支持防護救治
1.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等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支持物資供應
3.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4.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征增值稅;
5.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
6.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
7.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關稅。
(三)鼓勵公益捐贈
8.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9.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應對疫情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10.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擴大捐贈免稅進口物資范圍。
(四)支持復工復產
12.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
13.階段性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
14.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15.階段性減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
16.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
17.鼓勵各地通過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方式支持出租方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物業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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